一、评选机构
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
主任:汪春胜、杨二光
委员:张敏、李文喜、李勇、张涛、莫绪涛、宿文志(学生代表)、方莉(学生代表)
秘书:周文潇
二、评审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严格执行回避、保密等有关规定,杜绝弄虚作假。
三、评选依据
(1)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(2020年修订版)》(安工大〔2020〕7号)。
(2)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安工大秘〔2025〕35号)。
(3)《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
四、评审程序
研究生国家奖学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,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,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、科研能力显著、发展潜力突出、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业绩。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随审批表等一同报送,其中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、加盖学院公章。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,确定初选名单,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有异议者,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,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。
五、其他事项
(1)在攻读硕士期间可重复获国奖,第二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,前一次获奖时申报用过成果清零,不得再用;
(2)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8日,所有加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,否则不予认定;
(3)非参评年度学位课程学习有不及格记录的研究生,学业奖学金评定为四等;
(4)导师(或导师组成员)在作者列表中的论文,研究生的计分比例由导师(或导师组成员)确定,总分一定;
(5)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,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负责解释。
太阳成集团tyc122cc微电子与数据科学学院
2025年9月16日